关于2011年从港、澳、台人士中招收攻读法学硕士、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通知

 

 

北京大学法学院根据北京大学2011年从香港、澳门、台湾人士中招收攻读硕士、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,对申请攻读2011级法学硕士、法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人士通知如下:

 

1、外语应当符合如下条件,并在申请时提交相关资料:

 

1)第一外语为英语的学生,英语水平需具备如下条件之一:国家四级考试成绩优秀或者600分以上;国家六级考试成绩426分以上;雅思成绩6分以上;TOEFL成绩600分(新托福100分)以上;GRE成绩2000分(新GRE1300分)以上。

 

2)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学生,英语水平需具备国家四级考试成绩426分以上。

 

2、申请攻读法学博生学位研究生者,还需具备法律学专业学位。

 

 

 

北京大学法学院

20101029

 

**Tracy小叮嚀:如果英檢成績超過期限,在申請階段法學院並不會拒收,但是Tracy建議一定要趕快補新的成績,因為等到入學後英文免修門檻,學校就有規定期限唷~!!!只要通過上面標準,就不用上很無聊的英文課了~!!!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racy Yu-Ling H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