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1年从港、澳、台人士中招收攻读法学硕士、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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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大学法学院根据北京大学2011年从香港、澳门、台湾人士中招收攻读硕士、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,对申请攻读2011级法学硕士、法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人士通知如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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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外语应当符合如下条件,并在申请时提交相关资料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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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)第一外语为英语的学生,英语水平需具备如下条件之一:国家四级考试成绩优秀或者600分以上;国家六级考试成绩426分以上;雅思成绩6分以上;TOEFL成绩600分(新托福100分)以上;GRE成绩2000分(新GRE1300分)以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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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)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学生,英语水平需具备国家四级考试成绩426分以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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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申请攻读法学博生学位研究生者,还需具备法律学专业学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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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大学法学院 |
2010年10月29日
**Tracy小叮嚀:如果英檢成績超過期限,在申請階段法學院並不會拒收,但是Tracy建議一定要趕快補新的成績,因為等到入學後英文免修門檻,學校就有規定期限唷~!!!只要通過上面標準,就不用上很無聊的英文課了~!!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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